|
|
|
2010/7/13 上午 08:48:00
|
|
|
|
|
內容 |
機關(團體)所頒發之民間職業能力鑑定證書如有意申請參與本中心執行之採認計畫,請自即日起至本(99)年8月23日止,以正式公文檢送自評報告書暨相關資料
(檢閱公告//檢閱申請採認作業流程//下載自評報告書)
補充說明:
(一 )每一機關(團體)於本年度作業期間內僅能提出乙張證書之申請採認(不包含技專校院已向本計畫推薦採認之證書)。
乙張證書認定原則:考生通過測驗後取得之證書名稱不同即視為不同證書。
例如:○○證書初級、○○證書進階級,因級別不同,視為兩張不同證書。
(二 )本次單位自行申請採認,每一機關(團體)限提乙張證書。若單位提出兩張以上證書,基於公平性之考量本中心將逕行檢還所送資料併請確認欲申請之證書。
|
|
|
|
|
|
|
|
|
2010/7/9 下午 04:04:00
|
|
|
主題 |
本計畫採認證書僅供教育部技職司於相關行政作業時參考,而非教育部認證之證書!!
|
|
|
內容 |
教育部為鼓勵技專校院發展學校特色,加強師生積極取得職業證照,由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辦理對民間單位頒發之職業證書進行參訪,採認之證書僅作為相關評鑑、獎補助等行政作業採計之參考依據。然而,近來常有民眾被民間單位宣傳文字誤導,誤以為採認證書乃為教育部認證之情事。
爰此,籲請各證書辦理單位切勿以此為招生宣傳方式或特別強調此訊息,俾免民眾之疑義。 |
|
|
|
|
|
|
|
|
2010/7/9 下午 04:03:00
|
|
|
|
|
內容 |
本(99)年度獲得多數技專校院推薦採認之證書,已於六月底透過推薦技專校院聯絡證書單位進行參訪作業安排。
本中心預計於7月12日於計畫網站公告單位自行申請採認作業方式。若未接獲相關通知之證書單位仍有意願參與採認作業,請於公告日至本網站參閱。 |
|
|
|
|
|
|
|
|
2010/7/9 下午 04:05:00
|
|
|
|
|
|
|